伦勃朗

古典主义画派
阿姆斯特丹时期(1632-1648)从1632年定居阿姆斯特丹到1640年,是其创作的成熟阶段。成名作《尼古拉·特尔普教授的解剖课》(藏海牙莫里斯皇家绘画陈列馆),突破团体肖像画呆板的程式,在构图和人物神情上处理得逼真而又生动。这时期的大量宗教画,均表现世俗内容,具有巴洛克画风。1636年所作《参孙被弄瞎眼睛》,因表情刻画细腻而复杂,被评论家形容为相当于莎士比亚笔下的麦克白夫人。类似的杰作还有《画家及其妻莎士基亚》、《怀抱萨斯基亚的自画像》(藏德累斯顿画廊)等。

生平

伦勃朗一生留下600多幅油画,300多幅蚀版画和2000多幅素描,几乎画了100多幅自画像,而且几乎他所有的家人都在他的画中出现过。伦勃朗在绘画史——不独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是表现他的特殊心魂的一种特殊技术。明暗法,这名词,一经用来谈到这位画家时,便具有一种特别的意义。换言之,伦勃朗的明暗和文艺复兴期意大利作家的明暗是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的。法国十九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Fromentin)称他为“夜光虫”。又有人说他以黑暗来绘成光明。卢浮宫中藏有两幅被认为代表作的画《木匠家庭》、《以马忤斯的晚餐》,我们正可以 把它们用来了解伦氏的“光暗”的真迹。作品《圣斯蒂芬被石块击毙》(藏里昂美术馆),通过捕捉面部表情,揭示人物的内心活动。为了塑造有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他毕生研究相学,其探索的成果是他绘画技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伦勃朗光 

伦勃朗光线是一种普遍而善用的光线,用精确的三角立体光,勾勒出人物的轮廓线,让其余部分隐藏于光暗之中。给人以稳定庄重的感觉。伦勃朗的油画一贯采用“光暗”处理手法,即采用黑褐色或浅橄榄棕色为背景,将光线概括为一束束电筒光似的集中线,着重在画的主要部分。这种视觉效果,就好像画中人物是站在黑色舞台上,一束强光打在他的脸上。法国19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称伦勃朗为‘夜 光虫’,还有人说他用黑暗绘就光明。伦勃朗对光的使用令人印象深刻,他独到地运用明暗,他灵活地处理复杂画面中的明暗光线,用光线强化画中的主要部分,也让暗部去弱化和消融次要因素。他这种魔术般的明暗处理构成了他的画风中强烈的戏剧性色彩,也形成了伦勃朗绘画的重要特色。 自画像 在伦勃朗的全部肖像画中,自画像要占很重要的地位,其数量之多在历史上所有油画家中,几乎找不到第二个。就现藏世界各地博物馆的他的自画像看,据不完全统计也有90幅左右,其中60幅是油画,20幅是铜版画,10幅是素描自画像。按其后来的遭遇以及他变卖家产等情况看,很可能还有散失在私人手里的自画像作品。有一位理论家计算过,他每年 平均画两幅自画像,那么,总数要在百来幅以上。他的自画像不仅数量多,艺术质量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尤其在他的后半生,现实生活的磨砺使他能更深刻地认识自己。在60年代前后,他的自画像有鲜明的个性表现了。画家很注意脸部的内在气质,观者可以从中发现一种潜在内心语言。这一幅《自画像》作于1660年间,也是画家丧妻以后,家产变卖并被迁到罗桑夫拉哈特居住时期完成的一幅杰作。 其时,他在事业上败落到如此地步:只能在亨德里治与前妻所生的儿子蒂土斯掌管“美术品处理公司”里以一个“雇员”身份,整天做着搬运制成品差使。这幅画,就是他当时的真实形象。54岁的伦勃朗,左手握着调色板与画笔,右手叉在腰间,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露出他的贫穷与寒酸。胖胖的身材,缠着头巾,只有一对眼睛还在炯炯有神,他好像在思考着什么,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冷冷地伫立在画架前。背景被淡化了,突出了画家的上半身,像一座塔一样巍然不动,在他身上只有艺术的生命永恒地维系着他。他的自画像一般不注年份,如若把他的全部自画像排列起来,可以看出,在34岁以前,他的自画像充满着信念,具有顽强与坚毅的性格。在这一幅自画像上,画家只用简约、阔大的笔触去雕琢他的内心情感,表情的严肃,正是他忍受着日益加剧的生活重压的外在反映。